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
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》辦法
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
第11號
《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〉辦法》已經2005年8月17日自治區第十屆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發布,自2005年9月29日起施行。
自治區主席陸兵
二○○五年八月二十九日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,根據國務院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》,結合本自治區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